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規劃出爐:行業正處于有前途的戰略機遇期
本報記者張英英吳可仲北京報道
6月1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9個部門聯合發布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該計劃指出,“十四五”和未來是世界能源轉型的關鍵時期,可再生能源將逐步發展為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能源;中國將堅決落實碳峰值、碳中和目標任務,可再生能源發展正處于有前途的戰略機遇期。此外,在“十四五”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將進入高質量跳躍發展的新階段,呈現出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的新特點。
嘉庚創新實驗室研究員、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中國商業日報》采訪時表示,該計劃完整介紹了“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目標和行動措施,特別是支持風景基地的建設和發展,以滿足可再生能源的大規模替代,支持中國能源消費結構的調整。在這一過程中,涉及到可再生能源的消耗和利用,以及與其他能源形式的互補發展,這也是對整體能源規劃能力的考驗。目前,全球更加重視能源安全和綠色低碳可再生能源。從這個角度來看,全球新一輪可再生能源爆炸性發展即將到來。
戰略機遇期“大有可為”
在“十三五”期間,中國可再生能源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安裝規模、利用水平、技術設備和產業競爭力達到了新的水平,取得了顯著成就,為可再生能源進一步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目前,在能源轉型和“雙碳”目標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正處于一個有前途的戰略機遇時期。
該計劃指出,從國際角度來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全球能源革命和應對氣候變化的主導方向和一致行動。預計2050年,全球約80%的電力消費來自可再生能源。從中國的角度來看,中國承諾中和碳達峰碳的目標,明確2030年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超過12億千瓦,需要實現大規模發展、高水平消費,確保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因此,對發展提出了新的任務和要求。
綜合判斷,“十四五”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將進入高質量跳躍發展的新階段,呈現出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的新特點。具體來說,所謂的大規模發展,可再生能源在跨越式發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快發電安裝的比例;高比例發展,即能源電力消費增量補充到增量主體,能源電力消費比例迅速上升;市場發展,即補貼支持發展到低價發展,政策驅動發展到市場驅動發展;高質量發展,即大規模發展,高水平消費,確保電力穩定可靠供應。
該計劃指出,2035年的愿景目標是,中國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后將穩步下降。2030年,非化石能耗約25%,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超過12億千瓦,基本建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在愿景目標的指導下,該計劃還提出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目標,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總量目標、發電目標、電力消耗目標和非電力利用目標。
具體來說,2025年,可再生能源總消耗、可再生能源年發電、可再生能源總消耗責任權重、非電力利用規模(地熱能供熱、生物質供熱、生物質燃料、太陽能熱利用等)分別達到10億噸標準煤、3.3萬億千瓦時標準煤、約33%標準煤和6000萬噸標準煤。“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增量的50%以上、可再生能源發電增量占全社會用電增量的50%以上,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增量翻了一番。
既要提量又要提質
在“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不僅要提高數量和質量,還要實現大規模發展,同時結合高水平的消費和利用。
該計劃指出,在“十四五”期間,首先要大力推進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的發展。全面推進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建設,加快沙漠、戈壁、沙漠地區大型風電太陽能發電基地建設,有序推進海上風電基地建設。
據悉,以沙漠、戈壁、沙漠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是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如期實現、提高能源安全能力的重要舉措。目前,第一批約1億千瓦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已開工近90%,第二批大型風光基地項目的提交也于2021年12月啟動。

其次,積極推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的分布式發展。積極推進附近風電分布式發展,大力推進光伏發電多場景一體化發展。例如,推進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公共建筑屋頂光伏開發利用,積極推進新廠房和公共建筑光伏建筑一體化發展,實施“千家萬戶沐浴行動”,規范有序推進縣(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新的光伏村。
此外,全面推進水景綜合基地綜合發展。科學有序地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優化升級大型水電站,充分發揮水電調節潛力,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依托西南水電基地推進水風景綜合基地開發建設。此外,除了風電、光伏和水電的發展布局外,該計劃還指出,要穩步促進生物質能的多元化發展,積極促進地熱能的大規模發展,穩步促進海洋能源的示范發展。
“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將與消費同等重要。規劃指出,要促進儲存和消費,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
《規劃》明確規定,在“十四五”期間,要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儲存能力,優先就近消費,積極推進送貨消費,加強可再生能源的多元化直接利用,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大規模制氫利用,擴大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
針對可再生能源消耗問題,《規劃》指出,要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和智能化升級,提高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的支撐和保障能力。積極推進煤電靈活性改造,推動自備電廠積極參與峰值調整,合理布局新能源資源豐富地區多個天然氣峰值調整電站,充分提高系統調整能力。加強端電網支撐,提高“三北”地區現有特高壓輸電通道新能源輸送規模。
《規劃》指出,要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保障機制,包括加強對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責任權重的指導,加強對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責任權重的評價和評價,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長效機制。
以示范工程引領發展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該計劃堅持以創新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根本驅動力,以示范項目引領發展,努力培育新的可再生能源技術、新模式和新的商業形式。同時,圍繞可再生能源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新城鎮化、農村振興、新基礎設施的深度整合,共同發展。
在示范工程引領發展方面,規劃明確規定,“十四五”期間,要開展光伏治沙、光伏走廊、深海平價海上風電、海上能源島、海上風電與海洋油氣深度融合發展、規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氫、生物質發電市場化示范、農林生物質清潔供熱、萬千瓦級潮汐能電站等示范。探索可再生能源多品種互補、多場景綜合發展的新模式。
以光伏治沙為例,重點建設內蒙古西部庫布其、烏蘭布和、巴丹吉林、騰格里沙漠、新疆南部塔里木盆地、青海西部柴達木盆地、甘肅河西走廊北部、陜西北部等多個光伏治沙新能源發電基地,形成沙漠治理、生態恢復、生態經濟、沙漠產業一體化、并行治理、平衡發展的體系。
《規劃》指出,在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低、氫儲輸用行業發展條件好的地區,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制氫產業化發展,建設大型綠氫生產基地。
《規劃》還明確規定,“十四五”期間,要開展高比例應用示范,重點實施中小型抽水蓄能、高比例新能源應用、綠色能源示范縣(園區)、鄉鎮新能源微能網、清潔能源示范省等示范,采取多種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費利用水平。
例如,綠色能源示范縣(園區)選擇國際合作生態園區、國家經濟開發區、省級工業園區等示范帶動作用顯著的園區,開展由可再生能源供應的100%新能源消費綠色能源園區示范。
該計劃提倡實施可再生能源發展,結合農村振興戰略。
比如《規劃》提到,“十四五”期間,結合實施“雙千萬”行動(千鄉萬村控風行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大力推進以縣為單位的農村風電建設,推進約100個縣、約1萬個行政村風電開發。協調農村合格屋頂或安排村集體集中場地進行分布式光伏建設,建設約1000個光伏示范村。
《規劃》還提到,“十四五”期間,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協調農村可再生能源發展和農村集體經濟,培育農村能源合作社等新的集體經濟模式,通過集體土地價格投資和收入共享機制支持農村振興。積極開展農村能源站行動,建設具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診斷和維護、電動汽車充電和更換服務、生物質成型燃料加工等能力的農村能源站,提高農村能源公共服務能力。
(編輯:董曙光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