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 29 年無償獻血 381 次被疑夸張,專家稱「理論最高可獻 696 次」,獻血有次數限制嗎?
“按照規定,如果李先生每半年獻一次全血的話,那么29年可以獻58次;如果李先生每年獻一次全血,剩下時間用來獻血小板的話,因為獻完全血要休息3個月,那么29年可以獻血200次左右;如果單算獻血小板的話,29年就是696次,從2003年開始計算也可達到456次。”王海燕告訴記者。 紅星新聞記者丨李文滔 編輯丨彭疆 “29年獻血381次,獻血總量超15萬毫升…”日前,“湖北獻血第一人”李光明因已滿60歲,在獻血之路上光榮“退役”。但李光明幾十年來獻血的次數卻引發了一些爭議。有網友稱,按規定無償獻血者間隔6個月才能獻1次,按報道所述,此人平均每月獻1次,一次近400毫升,如此宣傳是不是太離譜? 對此,血液專家、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輸血科主任王海燕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血站對獻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過400毫升,兩次采集間隔期不少于6個月,該規定是指獻全血的劑量和間隔時間。我國新版《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中對無償獻血者年齡、獻血時間有非常具體的要求,單采血小板獻血間隔為不少于兩周。 1月25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就網友質疑聯系武漢血液中心釋疑未果,亦未能通過該中心聯系到李光明本人。記者查閱報道發現,李光明最后一次獻血是在武漢血液中心成分獻血科。報道稱,2003年起,他(李光明)就將每月的成分獻血視作習慣,“雷打不動。” 王海燕表示,根據李光明獻血時間和獻血量估算,“李光明應該是只要身體狀況一符合法規要求,就去獻血奉獻愛心了。我覺得李光明這樣把獻血視作習慣的無私奉獻精神非常偉大。” 29年獻血381次 獻血總量超15萬毫升 據湖北當地媒體報道,1月13日,李光明在武漢血液中心成分獻血科迎來自己第381次獻血。當天是他60歲生日,按規定達到國家獻血年齡上限,這也是他最后一次獻血。 據悉,李光明現在武漢光谷從事小區物業保安工作。自1994年起,他累計獻血達381次(含外地獻血),獻血總量超過15萬毫升,相當于將全身血液換了30余次,捐獻的血液足以讓近800人得到及時救治。因在湖北省獻血次數最多,多次獲“全國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武漢市“最美志愿者”等榮譽稱號,他被譽為湖北省“獻血第一人”。湖北男子29年無償獻血381次被疑夸張?專家:理論最高可獻696次,為當事人點贊